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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15/12/3 13:00:00
阅读:6031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小贝

1、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1)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 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 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 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贸易管制政策方面。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保税监管政策方面。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4、外汇政策方面。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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