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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特殊政策?
发布日期: 2015/8/14 12:06:20
阅读:10186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小贝

您好,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贸易管制政策、保税监管政策、外汇政策等,具体参照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二、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三、保税监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四、外汇政策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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