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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出口企业注意货物木质包装 避免通关受阻!
发布日期: 2019/4/12 16:00:00
阅读: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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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熏蒸除害处理机构需认真加施 IPPC 标识。经熏蒸等除害处理合格的实木包装需加施 IPPC 标识,标识要明显且便于国外通关时查验,同时要做好熏蒸除害处理合格木质包装出库标识加施情况检查工作,避免标识遗漏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作为使用企业也要在包装时认真检查木质包装是否加施有相应标识,如没有应立即与熏蒸除害处理机构联系。

韶山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确保出境货物适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出口货物境外通关受阻。如果出口的货物包装是天然的木质包装,要根据出口的目的国家加标识IPPC,例如出口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的货物包装如果为针叶木包装的,则必须做熏蒸。建议涉及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务必认真执行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工作。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费用较低,切不可为节省一点点熏蒸除害成本而遭遇退运的高风险、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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