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湖南省政府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金融、社保、税费等方面出台30条“干货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比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中央安排专项再贷款50亿元,支持长沙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向重点防控物资名单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确实发生损失的小微企业贷款,优先纳入信贷风险补偿范围,并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单笔贷款补偿金额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减轻社保缴费压力方面,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加大税费支持力度方面,落实医疗机构、医用药品和蔬菜、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等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通知》明确,上述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本意见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意见中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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