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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生效,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印章有变
发布日期: 2018/7/11 11:22:59
阅读:6886
来源:
作者: 刘建强
记者:
编辑:彭思源

《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各成员国将对共计10312个税目的产品削减关税,平均降税幅度为33%。

为保证各出口企业充分享受到《协定》降税成果,韶山海关(原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内部培训,指导各相关企业自7月1日起申请的《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使用新版证书,并告知将启用海关新版原产地签证印章,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

根据修正案,中国减让关税清单包括鱼类、蔬菜、茶叶、化工制品、钢铁制品、机动车零部件、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印度减税产品主要为动物产品、油籽、矿产品等。韩国则是鱼类、鲜花、化学制品、皮革制品等。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减税产品包括渔水产品、水果、香料等。

此外,中、韩、印、斯四国还给予协定内最不发达国家孟加拉国共1259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给予老挝1251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平均降税幅度均为86%。

《亚太贸易协定》(下简称“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六个正式成员国和正在履行国内审批程序的蒙古国,拥有近30亿人口的庞大市场,横跨东亚和南亚两大世界经济增长极。中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协定》,《协定》是中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中国目前唯一涵盖东亚、南亚地区并在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历经九年谈判,各成员国于2017年1月正式签署协定第二修正案。修正案的正式生效,将促进各成员国之间贸易继续增长,进一步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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