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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跨境电商新政
——湘潭综合保税区举办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 2016/6/2 15:53:56
阅读:4426
来源:
作者: 吴倩 谭畅
记者:
编辑:彭思源

6月1日,湘潭综合保税区联合韶山海关开展跨境电商监管新政宣讲会,长沙海关监管通关处、稽查处、技术处四位专家集中授课,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报关行等20余家企业的代表和综保区干部职员聆听了本次宣讲。

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有何变化?

监管通关处副处长杨晓勇介绍,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这是自4月8日跨境电商新政实施后进行的首次政策调整。监管方案明确了过渡期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新的监管要求:网购保税模式,过渡期内,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直购模式,过渡期内,暂不执行《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新的监管要求过渡期为一年,截止期为2017年5月11日。这也就意味着,对以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主的进口电商企业无需再为一纸通关单烦恼。

哪些企业要进行企业信息登记?

在海关JC管理系统中,针对跨境电商企业新增了一种经营类别,即无报关权的其他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监管场所等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均需到企业注册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才能开展相应业务。对已有进出口收发货人资格的跨境电商企业,则需到海关进行相应变更手续。

总署统一版系统如何对接?

长沙海关技术处副处长张明磊介绍,为促进电商发展,统一海关执法,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开发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该系统上线后,将实现全国联网,打破现有跨境电商监管系统各自开发不相兼容的困局。根据总署统一部署和安排,7月8日,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将先行上线该系统。

为抢占发展先机,湘潭跨境直购的系统对接申请已由长沙海关报至总署,预计8月统一版系统将在湘潭综保区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上线,前期海关、电商企业和湘潭综保区(www.xtzbq.com)需要做好充分准备。一是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要在属地海关办理企业备案和变更手续,取得海关唯一编码,实现系统数据识别;二是要做好IC卡申领;三是要做好系统对接的相关技术准备。

答疑解惑,一对一服务

宣讲会上,与会企业代表纷纷就业务开展、企业信息登记、技术对接等提出问题,几位专家一一进行详细解答,再次明确了企业注册登记、系统对接以及清单数据申报的各项要求,为跨境电商企业应对新政指明了路径。

本次宣讲会取得了良好效果,湘潭综保区与韶山海关为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将继续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并协助做好统一版系统对接工作,争取新系统尽快上线,做大做强跨境电商进口业务。



关键字:跨境电商,湘潭综合保税区,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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