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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_文由湘潭综保区摘
发布日期: 2016/4/20 9:31:01
阅读:4203
来源:
作者:
记者:
编辑:小贝

会议现场—图由湘潭综保区摘

会议现场

湖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会议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会议—图由湘潭综保区摘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会议

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王清华讲话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工商局决定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4月19日,省工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湖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会议。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公用企业、行业组织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王清华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是:对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公共交通、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教辅材料发行等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王清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所以提醒所有的公用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

鲁先华就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工作强调:“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公告》中,重点指出了水电气、公共交通、殡葬行业等3大类公用企业在经营中11个类别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并要求各公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广大公用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如自查发现有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二是要提升经营服务质量。要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牌和服务;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要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让好的内部管理保障好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三是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各公用企业要从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到诚信经营,遵纪守法。”

据悉,全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从2015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2016年4月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督查公用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积极接受投诉举报,排查案件线索。5月——9月中旬为调查查处阶段,对投诉举报线索逐一核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对被查处过的企业,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从重处罚。9月下旬——10月上旬为整改规范阶段,将召开公用企业意见征询会,听取公用企业对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措施、方案,指出公用企业存在问题,督导其加大整改力度,限定整改期限。10月中旬——10月下旬为督促检查总结阶段,将通报全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通报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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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湘潭综保区,《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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