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海关成立于2001年12月,隶属长沙海关的正处级机构,辖区包括湖南省湘潭市、邵阳市、娄底市3市,驻湘潭,机关内设4个科室。
历史沿革
湘潭设关的历史可上溯至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5月,长沙关株洲分卡迁移至湘潭。1998年3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在湘潭市设立韶山海关,为正处级机构,隶属于长沙海关。1998年5月,韶山海关筹建处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长沙海关和中共湘潭市委员会、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 2001年12月27日,在毛主席诞辰108周年之际,韶山海关正式开关,对外办理海关业务。
辖区
韶山海关关区范围是湘潭、邵阳、娄底三市,总面积3.4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500万人,关区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500余家。
组织编制
人员编制
全关在编人员20人。
机构设置
设4个科室:
办公室
综合业务科
监管科
机关服务中心
职能
韶山海关基本职能:
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三个地市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查缉走私;
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韶山海关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职责:协助关领导开展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行政后勤、对外联络、财务等工作;
综合业务科职责:负责接单审核、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减免税审批及后续管理、进口转关、加工贸易、海关统计、企业注册备案等业务工作;
监管科职责:负责监管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减免税货物的中期核查及后续管理、稽查等业务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维护,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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