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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省预算内每个补助12万
发布日期: 2016/6/16 16:15:09
阅读:4252
来源:红网
作者: 刘玉先
记者:
编辑:小贝

红网长沙6月1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6月14日,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以全省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后保留的乡镇和建制村为准,引导相关县市区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善两万个基层平台,助推八千个贫困村发展,全面惠及三千万农村群众。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是在乡镇和建制村配置、为广大农村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场所,是保障农村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和实现社会源头治理的重要载体。

《通知》要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由县级牵头,整体推进,引入开发性金融,但不新增乡镇及村级债务,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财力与债务,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类开发建设模式。综合利用现有设施条件,优化集中服务功能,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把各级有关部门投入农村公共服务的各项资金,整合纳入到平台建设发展,推进共建共用共享。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便民服务大厅、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党建服务设施五个方面。《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名义搭车兴建楼堂馆所。

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等因素,乡镇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面积按600-800平方米、建制村按300-500平方米、建筑综合造价按1500元/平方米控制(不含征地拆迁及市政配套费用)。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从何而来?《通知》提出,以县市区政府牵头,通过自筹或整合组织、发改、财政、民政、人社、卫计、农业、林业、文化、体育等部门用于农村“七站八所”建设的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平台建设。或由国开行等提供贷款支持。可由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80%),由县级政府分10-15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期偿还。同时,省预算内适当投资补助。其中,乡镇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每个补助12万元;村级平台,新建项目每个补助12万元、改造项目每个补助8万元。(点此返回湘潭综合保税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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